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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獎助

《作業要點》

中山青年論文獎作業要點
2022.01.20

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山學術文化基金會

「中山青年論文獎」作業要點

 

 

中華民國111年3月11日111年度第1次董事暨監察人聯席會議通過

 

  • 一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山學術文化基金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鼓勵各大學校院博、碩士生研究孫中山先生思想,特訂定本要點。

 

  • 二、申請人應備資格條件:
    •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。
    • 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畢業之博、碩士,其學位論文內容與孫中山先生有關,範疇包含其思想、政策、史事等。

 

三、獎助方式

  • 獎助金額:博士獎項每人授予新臺幣六萬元整(含稅)及獎狀、碩士獎項每人授予新臺幣三萬元整(含稅)及獎狀。
  • 獎助名額:每年以獎助博士三名、碩士八名為原則,實際名額依年度申請人數及評選結果為準。

 

四、申請案應備條件及申請方式

  • 申請之博、碩士論文以本會規定之申請期限截止日前三年內獲得博、碩士學位者為限。
  • 同一論文不得重複提出申請。
  • 論文若以外文書寫,申請時須檢附中文正體字摘要。
  • 申請期限為每年二月一日起至五月三十一日止,請於期限內寄達(以掛號郵戳為憑),逾期恕不受理。
  • 申請人需檢具申請書紙本一份(附件一)、指導教授推薦函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、學位證明影本一份,以及學位論文紙本六份掛號郵寄本會,並將申請書電子檔及學位論文PDF 檔以電子郵件傳送本會信箱。
  • 所有申請文件,本會恕不退還。

 

五、評選及頒獎

  • 由本會遴聘孫學研究相關之學者專家審查。
  • 每年於中山先生誕辰前夕公布得獎名單,並舉行頒獎典禮公開表揚,亦同時致贈優良指導教授證書。

 

六、權利及義務

  • 得獎者須保證其論文內容未有抄襲、改作、侵權等違反學術倫理或著作權相關法規之情事。如有上述情事,得獎者需自行負起相關法律責任,並應立即返還已領取之金額及獎狀,亦不得再行申請。
  • 得獎之論文若正式出版時,應註明以下字樣:「本著作獲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山學術文化基金會○年度中山青年論文獎」,並贈與本會三份。
  • 得獎者應檢送授權書(附件二),同意無償授與本會不限地域、時間、方式,公開陳列、展示、傳輸其論文著作全部內容。
  • 經本會核定得獎之論文著作,本會得與作者協議,於雙方同意之前提下,編輯或選錄論文之部分內容於期刊、雜誌及其他形式之媒體中公開發表。
  • 得獎者有義務親自出席領獎,否則不予授獎。